邓紫棋“解约恶战”开启。
那个唱着《泡沫》一夜爆红的邓紫棋,宣布要跟相伴11年的“老东家”蜂鸟音乐有限公司“分手”。她称,为了不让已经买票的歌迷失望,决定唱完蜂鸟音乐最后8场演唱会。
蜂鸟音乐亦发布声明,称合约到2022年才到期,现在此事很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
解约风波扯出“大瓜”
双方刚“撕破脸”,就出现了幺蛾子。
3月9日,邓紫棋演唱会因为升降台出现故障,不得不延迟了2个小时开场。粉丝认为这是蜂鸟音乐从中作梗。
随着邓紫棋解约风波越闹越大,近日,网络更是盛传邓紫棋不能叫“邓紫棋”了。她或许要用本名邓诗颖唱歌了?
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蜂鸟音乐早在2014年09月5日,一口气申注了多件“邓紫棋”商标。目前,绝大部分商标已经是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邓紫棋”商标可被用在教育娱乐、珠宝钟表、唱片、办公用品等产品或服务上。
当邓紫棋不能叫“邓紫棋”
当邓紫棋不能叫“邓紫棋”,虽然粉丝依旧会不离不弃,但市场还会买账吗?毕竟明星个人IP价值很大程度上是与名字绑定的。
歌手大体可以分成创作型歌手和唱功型歌手。邓紫棋属于二者兼有之。那首火遍大江南北的《泡沫》就是邓紫棋本人谱曲的,并且邓紫棋的唱功了得,被封为“90后铁肺唱将”。
退一万步讲,即使将来邓紫棋不能再利用“邓紫棋”的知名度去接广告,她还是可以通过创作歌曲,获得相应版权收入。
邓紫棋究竟用不用改名?
能不能继续使用“邓紫棋”艺名,都挡不住她混得风生水起。只是,大家都爱较个真,邓紫棋究竟用不用改名呢?
好吧,那小知就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一番。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已经获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
在蜂鸟音乐2014年09月申注“邓紫棋”商标之前,邓紫棋本人已经一举夺得在《我是歌手第二季》总决赛亚军,晋升为国内知名歌手。
既然是知名公众人物,也就是说公众已经将“邓紫棋”三个字与邓紫棋本人形象建立起了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这这个意义上来说,经纪公司将艺人的艺名注册成商标,存在侵权艺人在先姓名权的嫌疑。
商标“恶战”一触即发
当然,本着善意的态度,小知愿意相信当初蜂鸟音乐注册“邓紫棋”商标是为了防止他人抢注。如果当初邓紫棋本人已经签订了相关同意将艺名注册为商标的书面文件,蜂鸟音乐则可以排除侵权嫌疑。
只是这种情况下,邓紫棋想拿回“邓紫棋”商标专用权就难了。邓紫棋仍可以通过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撤销等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当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非法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当认为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小知发现,近日邓紫棋发博连发3遍“邓紫棋”,可见其在捍卫艺名上的强硬态度。只能祝她好运了。